|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
| 發表人 |
內容 |
losten

註冊時間: 2009-04-15 文章: 95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10:47 am 文章主題: 橫眉冷對千夫指 |
|
|
拼圖──撿出次和序﹝一﹞
拼圖是一種把散落各處的小片圖案,藉由圖案相似或形狀契合,由小到大慢慢拼出完整的一幅畫面,這是一種深具科學性與益智性的遊戲。這個過程需要一點邏輯觀念,一點犀利眼光,一點敏銳感官,一點冷靜耐性,最重要的是:絕對的優雅細膩!
2003年「與媒體對幹」從茶黨脫離自立門戶,成立「與媒體對抗」網站,據路犁曾經多次表示過媒抗的營運資金由中南部的金主提供,這個部分一些媒抗資深網友與媒抗經營團隊成員應耳熟能詳。
2006年916台灣社會發起「我們在向陽的地方──愛‧希望‧台灣之光」遊行,媒抗由網友發起組隊一同走上街頭遊行。遊行結束後傍晚網友們在聚集的「中正廟」國家音樂廳前階梯解散,有四個人沒離去,losten、路犁、左家獨與阿君仔,路犁表示原提供媒抗的營運資金的中南部金主無法繼續提供資金,而興起結束媒抗的念頭。
三位經營團隊核心成員,不在媒抗內部討論媒抗資金斷炊問題,而刻意與當時出錢出力協助媒抗發展的我這個媒抗經營團隊局外人訴苦,而今想想真是冥冥中的天意,老天爺讓我知悉一切過程,也讓我能獨自拼出這幅畫面。
我在2005年即建議媒抗本身成立法人團體,透由合法募款,由團體公開透明運作發展,同時在社會大眾監督下,讓支持媒抗的台派力量擴大,民進黨也是如此發展起來的。﹝請注意:我的主張是媒抗本身成立法人團體,媒抗就如同民進黨下轄的民進黨網站一般。但路犁不同意,他認為媒抗是他的,媒抗歸媒抗,成立的社團歸社團,當時完全沒有成立社團屬於媒抗或屬於路犁的說法,更沒有路犁後來聲稱的力社成立是屬於媒抗的共識。所謂共識之說是力社合法成立後,掩護路犁侵占力社財物事實所刻意放出的謠言,目的是讓力社社員自動放棄合法的監督權,讓力社變成媒抗私人化。所以2009年造謠傳出我主張『媒抗共管』根本不是事實,這在2007年力社籌備會期間已被路犁等人否決,2007年被否決的主張,如何在2009年沒任何客觀條件滿足下,我再度提出『媒抗共管』?﹞
2007年媒抗網友眾人多方努力下,3月17日正式成立力社,其間力社幾乎完全沒有任何運作,除了刊登在媒抗首頁違法募款,募款未經力社理監事會同意,更別說經過會員大會討論議決認可;也完全未向主管機關內政部依法提出募款申請,更別說有經過內政部核准取得募款文號。這不是疏忽而是蓄意違法募款,稍後會我會提證指出。
除違法募款外,也刻意延遲或拒絕主動開立捐款收據,拒絕向會員定期公佈力社收支,拒絕公告捐款徵信,拒絕召開會員大會,拒絕任何會員監督。理監事會一任兩年任期屆滿已過一個多月,被會員質疑不得已才順應會員要求,迅雷不及掩耳於2009年5月3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解散已被完全侵占掏空的力社。
2009年5月3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前兩週,路犁除透過掌握會員名冊的優勢,密集聯絡力社會員尋求支持外(對會員聲稱已問過律師力社募款並未違法,若會員無法出席會議則希能取得其委託書),更在會員大會中散播檢調恐查察社團會員的恐懼氛圍,以遂行解散社團圖謀。一件社團內部財物被非法侵占的財務糾紛,竟被惡意誤導成力社會員恐遭政治迫害的政治事件。
2009年5月3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舉手表決兩項議題,一是通過力社2009年4月18日公佈的『力社收支明細』,大會同意『力社收支明細』沒問題!二是通過力社解散!可是力社送達內政部的會議記錄關於財務與帳務解釋卻是如下:
以上明顯有偽造文書之虞,出賣舉手贊成「同意『力社收支明細』沒問題」的29名會員之故意。當天會議帳冊已公佈,何來「同意由會計公司處理」 ???這完全落實我在4月份發起力社會員自救會的初衷,力社經營核心等人一心要把所有力社會員拖下水為他們的犯罪背書,可是當時大部分會員都不相信力社經營核心道貌岸然隱藏下的惡毒。
一路造謠說謊抹黑走來,始終永不妥協悔改如一,究竟到底是為了哪樁?全是一場社團主事者基於貪婪與金錢赤裸裸的保衛戰鬥爭,根本就是社團內部財物被侵占的糾紛,卻被社團主事者惡意造謠引導成為政治迫害的法律事件,這些社團主事者的人格與用心實在不知該用什麼負面形容詞可形容。 |
|
| 回頂端 |
|
 |
losten

註冊時間: 2009-04-15 文章: 95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10:50 am 文章主題: |
|
|
拼圖──浮現嘴和臉﹝二﹞
2009年6月6日左家獨在媒抗自己部落格的心情日記發表「我的‧被告」:
全篇嚴重惡意誤導社會大眾視聽,刻意隱瞞他因力社侵占詐欺案被告的事實,而以網友被浸水桶或封ID心生不滿,狀告媒抗站長左家獨。這招確實有效,一群不知情的媒抗網友紛紛聞乩起舞,慰問支持同仇敵愾之聲絡繹不絕。
明明路犁也是被告,也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的被告傳喚通知,卻裝沒事到左家獨『我的‧被告』心情日記留言情義相挺。
路犁 on 2009-06-06 18:12 ﹝在左家獨『我的‧被告』心情日記留言﹞
謝長廷說:人可以選擇不做壞事,不能選擇不做被告。
你不會孤單,我會陪你到底。
呵呵~!路犁有情有義,出事找墊背,有難一起當~!真是血性相挺的好哥兒們。忠肝義膽,一個有膽沒‧‧‧,一個有心肝沒‧‧‧,肝膽相照。可惜引用謝長廷的話,不能在法庭上加分。
為反駁左家獨的刻意誤導網友,以導正社會大眾視聽,我當天迫不得已在「台灣小站」與「南方論壇」緊急刊出我的「刑事告發狀」以正視聽。左家獨是涉嫌侵占力社財物與背信詐欺被告,而不是媒抗網友挾被浸水桶或封ID心生不滿,狀告媒抗站長左家獨!
刊載於南方論壇「刑事告發狀」↓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0821#160821
刊載於台灣小站「刑事告發狀」↓
http://www.mesotw.com/bbs/frame.php?frameon=yes&referer=http%3A//www.mesotw.com/bbs/index.php 9樓
6月6日是個巧合的日子,D-day是二戰盟軍反攻,諾曼第大登陸的日子,6月6日斷腸時,究竟意味誰該斷腸?該是我駁斥一切污衊抹黑謊言的時刻來臨了,我證據早已準備好了。路犁等人,你們準備好面對事實真理了嗎?你們準備好面對司法正義了嗎?
6月15日告發人本人與2名被告連同被告委任律師,至地方法院偵查庭開庭同時應訊。
路犁當庭證供:力社成立是「為了」媒抗,全體會員都同意;力社募款全體會員都同意。﹝以上兩點均不是事實,有企圖拖全體會員背書下水之嫌﹞
檢察官問:既然力社全體會員都同意,你們怎麼會被告?
左家獨答:只有losten不同意!
檢察官問告發狀的證據附件六:力社收支明細是怎麼來的?
左家獨答:是小敬做的帳。
檢察官問:小敬是誰?
左家獨答:小敬叫OOO,他有會計專業,帳是他做的。﹝小敬就讀X大醫學院博士生,我認識小敬2年多,從不知他有會計專業。而且第一次偵查庭小敬未被檢察官列為被告。﹞
最後偵訊結束前,書記官當庭列印出筆錄,要告發人、被告與律師4人簽名具結,左家獨看了筆錄當庭翻供:我前面是說除了losten不同意之外,還有極少數會員也不同意。後面這部分沒記到。
旁邊列席的法警不滿隨即起身說:剛才你明明說只有losten不同意!
書記官也不滿說:剛才你明明說只有losten不同意!
我接著很滿意的說:剛才你明明說只有我不同意!
檢察官笑著說:讓他改,讓他改。
咦~!左家獨還真厚著臉皮尷尬地改筆錄然後簽名具結。
隔天有被告跟網友「透露」losten在法庭上被檢察官電得很慘~~!網友還到處打電話與其他網友「報佳音」。告發人提供案情與證據給檢察官,原本就是一體打擊犯罪,檢察官幹嘛把告發證人「電得很慘」!?連這膝蓋想也知不合理的事也能編造做文章到處宣揚,好個精神療傷止痛勝利大法~~!呵呵~~。 |
|
| 回頂端 |
|
 |
losten

註冊時間: 2009-04-15 文章: 95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10:55 am 文章主題: |
|
|
拼出大意外──醒世寓言功德廟
2003年廟公蓋了一座功德廟,廟公曾經多次表示過功德廟的營運資金是由中南部的金主提供。除了固定的金主外,還有沒有其他的香客或社會大眾信徒捐香油錢給功德廟而私下香油錢進了廟公的荷包?
2003年到2007年「功德社團法人」成立前,所有捐助功德廟的金錢或廟產設備都是供功德廟經營運作的,試問有哪位捐贈人擺明捐款或廟產設備是送給廟公私人零花或家用?光是廟公在功德廟佈告欄上為文透露過:收過40萬香油錢、收過47萬香油錢。後來佈告欄上跟捐款有關的訊息全數被揭下來隱去;還有廟公私下也收過幾筆共約50萬的捐款,這部分廟裡大師兄、二師兄也跟捐款人證實過,廟公也與捐款人承認確有收到過。
這其中還有海外與國內「香客們」分別私下匯款捐助功德廟,捐款都進入廟公私人的銀行帳戶。其中有一名香客每筆1千美金,共捐了不曉得多少筆;還有‧‧‧,到底還有多少捐給功德廟的捐款,進入廟公私人戶頭荷包?
2008年初,「功德社團法人」社長達摩院首座右宅統私下向功德社團會員抱怨,功德社團募款已達1百多萬,應夠用很久了,他請廟公撤下功德廟佈告欄上募款公告,以免出事!廟公不依宣稱還要繼續募款。這事讓右宅統心生不滿而向功德社團會員抱怨,這個抱怨有數名功德社團會員與功德廟香客皆聽過且能證實。﹝這件事很關鍵,廟公與右宅統早明知募款沒申請許可是違法的,已構成蓄意的犯意明顯﹞
奇怪且有趣的是:2008年初右宅統透露功德社團已擁有1百多萬財產,再繼續於功德廟佈告欄上刊登募款1年多,2009年4月終於在功德廟佈告欄上破天荒第一次公佈「功德社團法人」成立以來的總收支明細,總收入卻只有80萬。其他錢長腳跑到哪兒去了?還是1年多前右宅統的抱怨是說謊?右宅統不就是功德社團管收錢開收據的人嗎?
2008年在功德廟佈告欄上,有鋼管方丈為文透露有人捐贈功德社團一筆1百多萬,廟公轉捐贈給其他單位,不到兩天該篇文章就被揭下來隱去。奇怪的是:廟公何德何能未經功德社團理監事會與會員大會同意,將外界捐給功德社團的錢自行決定轉捐贈給其他單位?
別急~!別以為所有募款都是被動的等著收錢,廟公也會主動出擊外出化緣,有兩名香客分別向大師兄反應,廟公私下主動要求該兩名香客捐款給功德廟。究竟有多少香客或社會大眾信徒被廟公主動出擊私下化緣勸募過?主動化緣勸募所得究竟有多少?
或許大家都認為這些是小錢,大師兄也認為是小錢。這些小錢究竟能幹些什麼?
「台灣小廟」一年開銷主要花費是租用宗教網路電信費用租金,廟裡都是義工不支薪,一年主要開銷約需1萬5千元;功德廟就算規模大些,正常營運一年5萬元預算打死。光是廟公2006年確實有收到給功德廟營運的50萬捐款,可以讓功德廟正常營運10年。可是‧‧‧
2009年6月的某一天三更半夜功德廟的廟埕升上中國五星旗,然後廟門關了從此人去樓空,不是廟公就是達摩院首座右宅統自行升上五星旗,然後捲走廟產逃之夭夭。功德廟的榮景不在,也已經慢慢走入歷史。
更不要說,究竟總計有多少個50萬的捐款總數?這麼幾年多就算假設捐款共計500萬,500萬對功德廟而言究竟是什麼概念?功德廟可以正常營運100年!也就是所有功德廟香客信徒的孫子、曾孫甚至玄孫,都可以上功德廟誦經、禮佛、焚香、朝拜!
...............................................................................................................................................................
一個號稱台派網站的所有者,多年來與所有熱心熱情奉獻的網友同床異夢。
這個網站因所有網友的文章而發光發熱;這個網站所有者卻多次私下宣稱版主或網管是他養的狗。
所有網友想要藉網站發展台派影響力;他卻是藉網站成名而納為私人斂財工具。
...............................................................................................................................................................
蓋了廟就以為做了功德,也不想想寺廟香火鼎盛是誰頌的經?不學無術廟公的廟裡沒擺油錢箱,讓信徒誤信廟公清高兩袖清風,殊不知油錢箱擺在廟公家裡床底下,要捐香油錢還得默默走後門捐到廟公家床底下的油錢箱裡,沒公開、沒徵信,沒收據、沒證明,說是保護捐款信徒隱私,以免曝露信徒富裕的身份遭人欺壓迫害。
舉凡香客質疑廟產,大和尚頌經廣得人緣,廟方則藉故擺起十八銅人陣,驅香客、趕和尚,阿彌陀佛小廟容不了大和尚!功德廟的廟公要的是吃香灰的信徒,不要有智慧的得道高僧,以免戳破廟公的犀牛皮,搬石頭砸腳足以毀了大好生意。
後門收香油錢不過癮,收入不夠穩定,最好成立個法人社團,十八銅人加上香客信徒湊合湊合剛好有個公開穩定的收入,雪中送炭再加錦上添花,一廟一社團好事成雙,全納入廟公掌握管他私產公產。廟門開,財自來,主動出擊搶花采,財源滾滾樂開懷。
功德廟名聲越來越大,香客越來越少,人多口雜人少清靜,廟門開豈為香客誦經來?只要留得宏廟在,不怕財源不進來。豈料好夢由來最易醒,大師兄提建議,廣納香客擴大誦經團,廢除十八銅人陣廣結善緣,廟裡方丈支薪發給零用金,好死不死竟然引起二師兄、三師弟贊同,也引起香客眾人歡心廣受好評。
這可不得了,廟裡和社團的錢都是廟公私人的,怎能打廟公私人荷包的主意,這個大師兄、二師兄與三師弟不拿家法大刑伺候,廟公豈能善罷甘心?來人啊~!左右兩大護法聽令!擺出十八銅人陣,外加八家將宋江陣,明著來,暗的去,管教你紅腫溜皮兼黑青!
晴天霹靂炸閃電,平地扔下一重雷,師兄弟們黑青兼流血,大師兄武藝高強,文采多姿且把狀紙寫,堂堂名門正派豈怕你廟公烏漆抹黑!?不信正義盡成灰,不信公理喚不回!
同張床,兩個夢‧‧‧。夢裡美國總統杜魯門剉幹喇剿:他們一家都是賊!
台派!?別扯了,人家廟公心眼裡只有台幣!廟是好廟,只可惜廟公的心不在做好事。
losten 在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2:43 pm 作了第 1 次修改 |
|
| 回頂端 |
|
 |
losten

註冊時間: 2009-04-15 文章: 95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1:01 pm 文章主題: |
|
|
太多香客不明究理,中了廟公外表憨厚的陰毛詭計,對大師兄、二師兄與小師弟,一陣刀劍相加拳腳亂踢。
這會兒還有沒有人跳出來幫廟公主持「正義」!?自甘當廟公養的狗那也由你~~! |
|
| 回頂端 |
|
 |
Olivia
註冊時間: 2009-04-15 文章: 74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1:06 pm 文章主題: |
|
|
結論是什麼,我怎麼看不懂
是你告贏了,所以拚出大意外?
討論區有人說你放話要告網友,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
|
| 回頂端 |
|
 |
ccl

註冊時間: 2009-06-06 文章: 71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1:12 pm 文章主題: |
|
|
媒體不是老闆的私器!
http://www.news100.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43
──傳播工作者對旺旺集團主事者的連署聲明
中時集團負責人變更案日來引起社會廣大關注,尤以接手經營的旺旺集團,面對NCC的決議及外界不同意見所採取的反擊,更是備受議論。
身為傳播實務界的一份子,我們不僅和社會大眾相同,對此案的社會衝擊與影響備感關注,更因事涉我們所服務的產業環境,而有唇齒相依、不能噤聲的特殊感受。
參與連署的我們,未必對NCC的決議存有完全相同的看法,也未必認同外界對旺旺集團的所有批評。但是,當我們看到旺旺集團的主事者,完全不顧媒體的專業原則與文化屬性,肆無忌憚的攻擊異議者,甚至採取司法行動對付異議者時,那種肅殺粗暴之氣,不只讓我們感到無端的厭惡,更讓我們陷入深沉的恐懼。難道我們所工作的環境將要淪落為如此沒有尊嚴、沒有安全的險惡之境?
因此,我們決定站出來表達以下嚴肅的呼籲:
一、 我們並不反對企業家經營媒體,但媒體不是老闆的私器,它是文化事業,請有意經營中時集團的旺旺集團主事者,不要對不同意見者動輒以廣告進行公審、以存證信函進行威嚇。
二、 我們並不反對媒體捍衛自己的權益,但媒體不是老闆的私器,它是社會公器,請有意經營中時集團的旺旺集團主事者,不要完全置基本的平衡報導於不顧,棄最低的言論公平如敝屣。
三、 我們並不反對自由市場的媒體經營理念,但媒體不是老闆的私器,更不只是一件商品,不能因此犧牲員工的工作尊嚴與專業自主,不應將媒體工作者視為聽命辦事的作業員,一個命令一個新聞,一個口號一個動作。
其實,不單中時集團以外的傳播工作者廣泛關注此事,許多中時集團內部同仁也向我們顯示了他們的憂慮,只是礙於身份,不便公然出聲而已。我們要嚴肅呼籲旺旺的主事者立即懸崖勒馬,停止所有不符媒體經營者應有作為的動作,否則我們將有第二波行動,以維護媒體產業健康的經營環境與媒體工作者應有的職業尊嚴。
===============================================
公私要分明! 才不致落人口舌!
網路雖是開放的 但也有一定的社會功能
當初經營者的理想何在?
|
|
| 回頂端 |
|
 |
losten

註冊時間: 2009-04-15 文章: 95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1:22 pm 文章主題: |
|
|
| Olivia 寫到: | 結論是什麼,我怎麼看不懂
是你告贏了,所以拚出大意外?
討論區有人說你放話要告網友,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
建議你把案情了解透徹,再提出評論或質疑。這是我誠懇的建議。
我要告誰或不告誰,純屬個人私事,有義務要向您「報告」嗎? |
|
| 回頂端 |
|
 |
Olivia
註冊時間: 2009-04-15 文章: 74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1:40 pm 文章主題: |
|
|
| losten 寫到: | | Olivia 寫到: | 結論是什麼,我怎麼看不懂
是你告贏了,所以拚出大意外?
討論區有人說你放話要告網友,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
建議你把案情了解透徹,再提出評論或質疑。這是我誠懇的建議。
我要告誰或不告誰,純屬個人私事,有義務要向您「報告」嗎? |
每次都要玩逐字發問的遊戲
>>建議你把案情了解透徹…
可是,你開的欄,都沒提到重點
用功德廟大師兄的,要如何瞭解透徹?
>>我要告誰或不告誰,純屬個人私事
若是私事,又何必開欄報告
我們都假裝沒這回事不就好了
>>有義務要向您「報告」嗎?
您到處貼文、開欄的用意,不就是在跟大家做「報告」嗎
怎麼又變成有義務沒義務的 |
|
| 回頂端 |
|
 |
Echo
註冊時間: 2009-04-14 文章: 84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1:44 pm 文章主題: |
|
|
| losten 寫到: | 拼圖──浮現嘴和臉﹝二﹞
...
6月15日告發人本人與2名被告連同被告委任律師,至地方法院偵查庭開庭同時應訊。
路犁當庭證供:力社成立是「為了」媒抗,全體會員都同意;力社募款全體會員都同意。﹝以上兩點均不是事實,有企圖拖全體會員背書下水之嫌﹞
... |
這一篇一來網友無法求證只有任你隨便爆料,二來偵查中案件的審問過程在這裡公開,沒有違法嗎? |
|
| 回頂端 |
|
 |
Garfield
註冊時間: 2009-06-11 文章: 65 來自: Taiwan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2:40 pm 文章主題: |
|
|
L大, 您跟媒抗經營團隊之間的問題, 其實沒必要到處Po吧...
說實話這種事情Po上來實在沒啥意思
大概也只有希望台派繼續渙散下去的那些支那人會想看這事情鬧大
話說回來, 雖然過去小弟在媒抗說您如果認為跟媒抗經營團隊溝通沒有結果
那麼就去走司法途徑
不過這也應該最多就是力社的問題, 何必連媒抗都扯進去?
另外, 目前關於當時力社大會的事情
大家看到的也都是您這單方面的說辭, 就連有相同看法的力社社員呼應也沒有
現在您說會議記錄作假, 我們這些路人鄉民也無從查證
光這樣子, 要大家認同您也很難...
最後, 您身為當事人, 對審判中的案件到處放話
這種行為明顯違反現代司法原則, 這下子要鄉民認同您就更是難上加難
小弟建議L大您乾脆等判決結果出爐再來公佈結果
其實大家光煩惱自己與家人的未來是否都會被驅政府給毀滅
沒有人會想去管網友之間的糾紛,
Po這類放話文對許多網友而言是佔版面, 浪費網路資源而已
讓台派網站繼續發會它原本的功能吧...
Garfield 在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2:45 pm 作了第 1 次修改 |
|
| 回頂端 |
|
 |
阿東
註冊時間: 2008-11-20 文章: 100 來自: 高雄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2:40 pm 文章主題: |
|
|
世間事不外乎情理法,但是,上了法院就只能論法,
不考慮情也不考慮理,一切只就情事的結果合法與否而論。
但是,偏偏我們一般人在處理生活事務時,常常是情理擺在法之前,
而在情理上偏又牽扯到許多複雜的因素,包括時空因素。
少有人在處理生活事務時會處處事先考慮到適法性,
除非是訟棍或以此為業的人。
法律判決只有勝負,然此勝負不盡然代表是非曲直,
只有上過法院的人才能稍稍理解箇中奧妙,
不是理直就代表能勝訴,反之,不是理虧就代表敗訴。
我有上過法院的經驗,很厭惡那個生態圈的文化,
我得到的教訓是~~~~
得饒人處且饒人,切切切勿得理不饒人,
不到萬不得已,切勿輕言興訟。
切記!!法律只有勝負,無法論斷是非曲直。
更切記,勝了絕對不要洋洋自得,到處嚷嚷,
因為你只是多了一個日後你可能得時時處處提防的敵人,
沒什麼好開心得意的。 |
|
| 回頂端 |
|
 |
rosst
註冊時間: 2009-06-13 文章: 15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3:09 pm 文章主題: |
|
|
| Echo 寫到: | | 這一篇一來網友無法求證只有任你隨便爆料,二來偵查中案件的審問過程在這裡公開,沒有違法嗎? |
他寫的,多出自一張嘴,空口白話,卻沒有證據。想必他認為網友都很笨,看了他文章就會相信
上面那篇 500 萬的文章,如果別人要反告毀謗的話拿來當證據,輕鬆容易 |
|
| 回頂端 |
|
 |
rosst
註冊時間: 2009-06-13 文章: 15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5:18 pm 文章主題: |
|
|
| losten 寫到: | 太多香客不明究理,中了廟公外表憨厚的陰毛詭計,對大師兄、二師兄與小師弟,一陣刀劍相加拳腳亂踢。
這會兒還有沒有人跳出來幫廟公主持「正義」!?自甘當廟公養的狗那也由你~~! |
ccl 跟你,台灣小站跟這裡同一時間出現,文章都一樣,一搭一唱演技很好。是誰在養狗啊? |
|
| 回頂端 |
|
 |
刀劍若夢
註冊時間: 2007-12-29 文章: 386 來自: 台灣雲林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7:01 pm 文章主題: |
|
|
| losten 寫到: | 太多香客不明究理,中了廟公外表憨厚的陰毛詭計,對大師兄、二師兄與小師弟,一陣刀劍相加拳腳亂踢。
這會兒還有沒有人跳出來幫廟公主持「正義」!?自甘當廟公養的狗那也由你~~! |
態度輕挑不懂得互相尊重,試圖把某些人比喻為別人養的狗,你是在對誰人身攻擊啊?
你這種的心態沒問題也沒人會信
你所告的3人有名有姓有現實的身分,不要跟我說你不知道不認識,你偏偏要告網路ID,這已經擺明你是要把與媒體對抗網站拖下去,得不到就毀掉它是吧?
這裡沒人在主持正義,多的也只是搓破妳的謊言,指出妳的矛盾之處,妳一方面走體制路線提告,一方面到處PO文試圖搞民粹,只有傻子才看不懂妳在做什麼。 |
|
| 回頂端 |
|
 |
outchina

註冊時間: 2007-03-23 文章: 44 來自: 台灣國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3, 2009 11:23 pm 文章主題: |
|
|
| 刀劍若夢 寫到: | | losten 寫到: | 太多香客不明究理,中了廟公外表憨厚的陰毛詭計,對大師兄、二師兄與小師弟,一陣刀劍相加拳腳亂踢。
這會兒還有沒有人跳出來幫廟公主持「正義」!?自甘當廟公養的狗那也由你~~! |
態度輕挑不懂得互相尊重,試圖把某些人比喻為別人養的狗,你是在對誰人身攻擊啊?
你這種的心態沒問題也沒人會信
你所告的3人有名有姓有現實的身分,不要跟我說你不知道不認識,你偏偏要告網路ID,這已經擺明你是要把與媒體對抗網站拖下去,得不到就毀掉它是吧?
這裡沒人在主持正義,多的也只是搓破妳的謊言,指出妳的矛盾之處,妳一方面走體制路線提告,一方面到處PO文試圖搞民粹,只有傻子才看不懂妳在做什麼。 |
可是,人家就是敢去告啊!?你敢嗎?
怎麼都不討論為什麼會被人家告發!
反而都在檢討告發人?! |
|
| 回頂端 |
|
 |
|